男来女往 修改的新《婚姻法》将使离婚...

修改的新《婚姻法》将使离婚率大大下降!(图)

  我认为即将修改的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时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的规定,这个规定很好,不论是于情于理于法都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世风日下,礼崩乐坏,人心叵测。现在的婚姻都是赤裸裸的商品和利益交换(看看电视婚配节目中那些年轻女性的言行,谁还会矢口否认?)!谁也别谁说高尚或崇高或无耻,既然大家都如此现实和功利,那么结婚就应该比照《公司法》的股份制原则来对待和处理配偶双方(也就是各个股东)的财产归属问题,做到产权明晰,公平合理,谁也不要占谁的便宜,贪图本来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个规定的出台将使婚姻真正以感情而不是以财产为基础!依据如下:

1. 离婚时双方共同偿还的房屋贷款部分当然有双方的各一半份额,应该按照已经还款部分占目前房屋的市场价格的比例来计算价值,买房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该计算价值的一半款项作为双方共同投资产生的收益的分配结果。这是没有异议的,但是想要再像过去那样,将另一半婚前出钱购买的那部分(三到四成,大部分为男方父母一生的积蓄)也占为己有一半就不可能了! 

2. 现在城市中的女孩很多都是整天梦想着走捷径、不劳而获,所谓“干得好不如嫁的好”难道是出自男人之口吗?荒唐!结婚前都要求男方准备好房子车子钻戒酒席婚纱照蜜月游等一切的一切,自己坐享其成,还都认为是理所应当!结婚后却好吃懒做还要对男方和公婆颐指气使、我行我素,这个规定充分体现了产权清晰的原则,有助于彻底纠正目前社会这一不良的风气!将有助于培养夫妻双方共同奋斗、一起享受成果的意识! 

3. 这个规定将真正使婚姻更加以感情为基础而不是以金钱房子车子为基础,如果不注意改正自己的臭脾气、坏毛病,如果继续我行我素、颐指气使,引起双方感情破裂而离婚,经济上将不再像过去那样能占到对方的便宜,很多人就将好好反思和收敛自己的臭脾气、坏毛病,反而会使家庭更加和谐! 

4. 这个规定将使离婚率大大降低,因为现在根据数据统计,现在离婚70%以上是由女方提出的即“休夫”,离婚的理由除了对方对婚姻不忠出轨外,还有很多是因为女方强烈的虚荣心和极端的自我性格导致,自己的男人长的不如别人帅、挣钱不如别人多、地位没有别人高、性能力不如别人强、买的房子不如别人大、开的车子不如别人的档次高、家务没像别人那样请保姆、对自己不如别人那样百依百顺宠爱有加、公婆对自己没有毕恭毕敬有求必应、自己看公婆很不爽等等,因为妇女地位提高了(要不然怎么会有阴盛阳衰的说法),离婚后即使不是自己买的房子也还能分到至少一半,所以就促使更多的女人在离婚时无所顾忌、肆无忌惮,这个规定的出台将极大地遏制此种现象,很多女人今后再考虑离婚时就会有很多顾忌,离婚率将大大下降,社会稳定度将提高!   

5. 现在很多女孩要求不仅是男方父母婚前出首付款贷款买的房子要写上她的名字,就是男方父母婚前出全款买的房子也要写上她的名字,美其名曰“你的就是我的”,明目张胆地掠夺男方父母一生积蓄的财产!这个规定将减少这种借婚姻之名行掠夺他人财产之实的现象!

6. 有人说这个规定对女性不合理,因为女性要怀孕生孩子,孩子却要随父姓,女性还要做家务照顾公婆等等!这种争辩其实是强词夺理,而且歪曲事实!生孩子是上天赋予女人的使命,但也没有白让女人受一回罪,女性的寿命现在比男性平均要多六、七年,这个补偿足够了!而且这个孩子是你和男方的共同的后代,不止是男方一人的!而且应该是爱情的结晶,如果你根本就和男方没感情,那还结什么婚生什么孩子啊?法律不也赋予了女性选择生育的权利了吗?作为女性完全可以选择终身不结婚、不生育啊!这完全是女性的自由!但是那个男人总会找到别的女人嫁给他!毕竟当初没人拿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嫁给那个男人啊,你当初不也是告诉那个男人是因为爱他这个人而不是他的房子车子钻戒才嫁给他的吗?至于说孩子的抚养,男人也一样要分担而且是付出更大的代价!至于说孩子随父姓,别说这是中国乃至世界的传统(按照世界的传统女方也应该随男方的姓),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即使双方后来不幸离婚,婚前贷款买的房子还归男方(共同还贷部分双方各得一半),但婚前男方(目前的实际情况)还是准备好了房子车子票子,在结婚共同生活的这么多年里无偿提供给了女方使用享受,这难道不是付出的代价(算算租房的费用)?那么孩子随父姓也是一种合理补偿,公平合理! 

至于有人一再强调的女性还要做家务照顾公婆等等就更完全不符合目前的现实情况了,可能对60后、70后的人来说情况可能是如此!但城市80后的女性们身上已经几乎完全没有了中国传统女性的美德和贤惠,这是很多人都不愿承认但又不得不承认的事实!金钱至上、唯我独尊,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结婚前都要求男方准备好房子车子钻戒豪华婚礼等一切,自己坐享其成,结婚后却好吃懒做还要颐指气使、唯我独尊,要求男方对自己要像公主般宠着,做家务根本就别想,即使不得不做现在也大部分是和男方均分,理由是大家都一样上班一样累(这个确实),还有很多女性根本就坐在厅堂下不得厨房,家务都是外包给小时工、月嫂或者到双方父母家里蹭饭、洗衣,所以说做家务这个理由根本就不成立,尤其是对现在的80后女性,不愿做、不想做、不会做才是真实的现状,当然男性也好不到哪里,所以这个理由根本就站不住脚!既然如此,拿做家务来说事对于很多城市80后的独生子女的女性来讲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和男人没什么区别甚至还差(现在很多男的反而会做饭),既然在做家务这点上现在大家都基本平等,彼此彼此,那还谈什么离婚时的不平等呢?

再谈到说照顾公婆就更是无稽之谈!根据:看看新浪网的婆媳论坛吧,那里大部分都是80后的儿媳妇,而她们发表的言论99%都是抱怨甚至怨恨自己的婆婆!什么?“婆婆为儿子结婚买了房”?这是天经地义!“生了孩子婆婆带孩子应心存感激”?那是名正言顺!有几个做到了心存感激、孝顺男方父母的女性,特别是80后的儿媳妇(凤毛麟角)?所以拿照顾公婆来说事对绝大部分80后女性来说简直就是无中生有,指鹿为马,反过来还差不多!照顾女方的父母还差不多(也是应该的)!论坛的无数篇发言就在那摆着呢,都是铁一般的事实,任你怎么狡辩也无济于事!所以这个论据就更不值一驳!

还有女性说新《婚姻法》这个规定出台以后要么嫁给老外,要么不结婚、不生育、不做家务,更是荒谬至极,徒增笑柄!

(1)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你可能光看到了老虎伍兹因为离婚付给他前妻的上亿元补偿,但那是因为伍兹出规犯错在先!而且伍兹全世界又能有几个?大部分的老外也都是凡夫俗子,也是普通人,他们就能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财产分给你?

(2)有数据显示,中国男人买房的平均年龄是27岁(是否合理暂且不论),而老外平均都将近40岁,这就意味着要嫁老外,要么嫁给40岁以上的才能达到和中国国内相同的结婚标准,那些饱经人生阅历的老外就能心甘情愿的把自己奋斗半生的财产写上中国女同胞的名字留待日后离婚时的分割证据,严重怀疑中!要么嫁给同年龄的老外,一起租房奋斗十几年才能住上属于自己的房子!那么坐享其成的目标同样是落空了!

(3)如果嫁给日本、韩国的男人,可能中国女人更无法忍受人家社会对女性温柔贤惠谦恭勤劳的普遍要求,婆媳关系更是现代中国女性所陌生和遗忘了的!而欧美社会普遍对婚姻关系更是很随意,感情好的时候怎么样都行,感情不好了说变就变,还想和嫁给中国男人一样时时刻刻都要享受公主般待遇被宠着供着,男人的钱包都要女人来掌管,随时都可以河东狮吼、大发雌威,对男人和公婆颐指气使、呼来喝去、说一不二、随心所欲,还可能吗?老外可不吃这一套,加上文化的深刻差异,你让他不爽了,立马离婚让你走人,否则这些在国内骄横跋扈惯了的女性到了国外还不是要低眉顺眼讨老外的欢心?经济、家务上一样也要自己承担,想像在中国大陆那样动辄就大发小姐脾气,门都没有,您就自己憋屈着吧!这样一对比,还不如中国国内呢!

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个修改后的新《婚姻法》规定应该区别对待,具有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念和女性美德的70后以前各代人的夫妻财产应该按照老政策执行!对目前严重以自我为中心并且重金钱胜于一切(“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是最明显的例子,谁能否认?)的年轻一代按照新规定执行,以便彻底纠正目前社会这一不良的风气!将有助于培养夫妻双方共同奋斗、一起享受成果的意识!

备注:对婚姻中有过错(出轨)的一方,离婚时要给予对方合理补偿!这个本人没有异议!
 
 
这个规定一出台之所以引起那么大的争议,完全是由于一些女性已经习惯了过去对自己过于偏袒的离婚财产分割办法,对这个新规定心理不平衡所导致的!这个可以理解,中国大陆目前的妇女地位在全世界来讲也都已经是很高的了(按照世界的传统女方婚后也应该随男方的姓,日本、香港还都如此),要不然怎么会有阴盛阳衰的说法?当惯了公主你再让她回到凡间肯定不适应(尽管本来就该如此!大家不过都是凡夫俗女)。其实,法律是公平的,保护的是双方的利益。如果是女方婚前买的房子车子,那结果不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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