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三地 一封申诉书

一封申诉书

申诉书

我叫王凤莲,女,现年66岁,住在河南省西华县聂堆镇思都岗村。

我于1978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号召保护祖国古代文化古迹。我们河南省西华县聂堆镇思都岗是世界全人类祖先女娲母亲坟。当年每个生产队拉土添一天坟,就无人管了。

我个人贷款又把鄢陵县刘俊叫来。顾人用架子车,小毛驴拉土把女娲坟修成。并栽了很多小柏树.当时冬季气天旱,树木枯黄旱死。我们又找了几位妇女不分白天黑夜用桶提水浇柏树.睡在三九严寒的土地上,饥了煮点红薯干,忍饥受饿,把所有的柏树浇活长大。

当时思都岗是一片沙滩,一个女娲坟.经很多爱国人士的努力共同建了一个女娲阁和五座大殿。1981年我和刘俊到处地讨饭,募捐款,山坡野地是我大床,受过数百次的风吹雨打,三九天大雪纷飞,冻烂我们的双手双足,到现在一到冬天脚手就烂。

经过几年讨饭捐钱,于1983年开始修建第一个女娲阁。阁建成后我们又建三殿,三殿建成又建四殿。四殿建成以后,我提出重建女娲坟墓。但向村级县市要求十几年,不但不能重建,反受到村乡两级的严重打击和迫 。

到外地他们去旅游叫我们给他出钱,党的政策是谁扩建谁管理收益,女娲阁和女娲坟是我建,属我管理,每年向村委交出五千元现金。可是大阁因建广场,马家斌叫扒掉,我们又不能挡,万民的血汗钱毁于他手。我们众人讨饭建的大阁扒掉反而马家斌又叫我们拿出一万元现金给他。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不合法,马家斌应当退还我们。我们犯何法律?我为国家争光反而受罚是何道理?

第二我修管理我还得向村委交钱。可是一殿殿主董粉来了八年,我修的坟地他收益六年不向村委交一分钱。是不是给了个别人李新清?支部书记李新清贪污原因何在?

但于2006年我又提出修建坟墓.村里又给我们要三千元,第二天后要三千五百元,又等三后又要四千元,我们满口答应。为了建女娲坟,并交给李义德村主任定金一千元。.结果村乡两级又剥夺了我的公民权利,我贷款修坟,那个给我还一分贷款?

现在我二十九年的愿望重建女娲坟,一来不叫重建,二来不叫我管理.他们村乡两级合手,女娲坟变成了吃喝玩乐的摇钱树。又把省级收为国家地土地个人发财。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王凤莲为了人民利促使周口旅游事业发展,保护古代文物将近三十年。我花费了多少心血?受了多少苦劳?为思都岗创造多少财富?反而受到迫害和打击,怎不叫人痛断肝肠,泪如雨下。没有一个公民的平等权利.没有享受任何待遇.所以我向各级领导申诉,还我一个公道:

、我为了文物建设大阁扒掉, 反而马家斌和村委又要我们的一万元钱,退还给我们。

、我修的坟我管理,权力归我王凤莲重建坟。

三、国家规划什么标准,我按什么标准重建.我坚决重建女娲坟,不达目的,死不瞑目。   

  望级领导批复.                                               申诉人:王凤莲

                          

电话:13839464263

王洪亮  电话:13838632963                                  

地址:河南省西华县聂堆镇思都岗村                                             

200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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