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才网讯】據中國媒體報導﹐12月4日﹐山西省太原市的4名警察遠赴北京﹐在中央電視台一名記者的家中將其拘捕﹐原因是這名記者涉嫌在調查涉及山西當地一個檢察院的案子後收受了賄賂。
上個月﹐央視法制頻道的一名李姓女記者與北京其他媒體的兩名記者一同去太原﹐調查在廣東一商人和當地一商人之間的經濟糾紛案中﹐杏花嶺區人民檢察院所扮演的角色。兩名商人發生糾紛後﹐廣東商人發現自己因各種指控頻頻在太原被拘捕和關押。當他第四次被拘時﹐他的弟弟聯繫了李記者。目前﹐杏花嶺區檢察院聲稱﹐廣東商人的弟弟用貴重禮物賄賂李記者﹐說服她對案件進行報導。該報導尚未播出。
由於央視是政府唯一的官方性全國電視台﹐它的調查性報導往往會在播出時產生重大影響。根據標準的新聞編輯程序﹐李記者調查山西案子的計劃事先應該接受了編輯的審查﹐最終的報導也可能在播出前被砍掉。曾任中央電視台記者的杜女士說﹐記者和編輯常常接到地方官員的電話﹐要求不要播出負面報導﹐有些時候這些人成功了。
李記者的被拘引起了中國直言不諱的網民的憤怒疾呼﹐他們再次開動“人肉搜索引擎”﹐挖掘有關“史上最牛檢察長”的各種細節。山西地方檢察院辦公室的電話被公佈在網上﹐部分網民呼籲人們把這個電話打爆。
據新華社報導﹐山西地方檢察院拒絕置評﹐表示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與此同時﹐央視已經派人去山西省處理此事。據《北京青年報》報導﹐央視發言人表示﹐山西地方檢察院無權發出對李記者的逮捕令。
北京的一位律師劉曉原在博客中表示﹐山西地方檢察院越權了﹐因為李記者剛剛發了一份對它的調查報導。他在最新的博客文章中說﹐李記者的受賄案涉及杏花嶺區檢察院﹔如果他們對李記者的案子有管轄權﹐他們能理智、客觀、不偏不倚地處理嗎?劉曉原和該案沒有直接關係。
在最初的商業糾紛中﹐山西地方檢察院已經警告記者不要採訪任何與這起涉嫌濫用職權案有關的人。據《北京青年報》報導﹐和李記者一同前往太原的兩位記者說﹐他們被強迫離開太原﹐並受到吊銷他們記者證的威脅。
今年早些時候﹐中國遼寧省某縣的縣委書記派警察到北京拘捕一名雜志記者﹐該記者曾報導當地政府和一名女商人之間的糾紛。這件事引起了全國轟動﹐最後這名縣委書記發表了一份公開道歉﹐並且辭去縣委書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