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0年夏,天津地區疫病流行,法國天主教育嬰堂所收養的嬰兒大量死亡,達三四十人之多。關於天主堂神甫和修女派人用藥迷拐孩子去挖眼剖心製藥的謠言,隨即迅速大面積流傳開來。
兩名拐賣兒童的人販子不久之後落網,官府在貼出的告示里暗示其行為可能是“受人囑託”,民間組織“水火會”受到鼓勵,開始主動組織捉拿人販子,不久即捕獲一名叫武蘭珍的迷拐犯。經民眾嚴審,武蘭珍供稱其作案所用迷藥是法國天主教仁慈堂所提供。未經核實的消息不脛而走,民眾與士大夫群情激昂,鄉紳集會於孔廟,書院為之停課聲討,聚集在教堂外的憤怒市民達萬人之多。民眾與教民口角相爭,且向天主教堂拋磚襲擊。
仁慈堂修女本擬請民眾派代表入內調查真相,但卻被法國領事豐大業所阻。豐以一種相當傲慢的姿態猖狂介入,而使得事件陡然升級——豐“像一頭受傷的野獸”,迅速帶人闖入三口通商衙門和天津府衙門,要求地方大員崇厚、張光藻調兵鎮壓。遭拒後,豐大業在獅子林浮橋上遇到靜海知縣劉傑,辯論中,豐開槍向劉傑射擊,射死擋前的劉傑家人劉七。豐的開槍殺人行為點燃了一觸即發的民憤。洶湧的圍觀百姓打死了豐大業及其隨從,又沖入法國教堂,扯碎法國國旗,打死法國神父、修女、洋商、洋職員及其妻兒等計20人(包括幾名俄國人),以及中國僱員數十人,並焚燒法國望海樓教堂、育嬰堂、領事署及英美教堂數所,釀成了震驚中外的天津教案。
民意可用:乘此機會“盡戮在京夷酋”
教案發生之後,“人心洶洶”的天津小城,一時間成了舉國民眾關注的焦點。清廷第一時間派了直隸總督曾國藩前往天津,教案如何了結,中外均拭目以待。
內閣中書李如松說出了當時絕大部分民眾的心聲:教案的起因是“教匪迷拐幼孩,繼因豐大業向官長開槍……斯時,民知衛官而不知畏夷,知效忠於國家而不知自恤罪戾。”
李如松進而建議朝廷:“天津人民是為保護官吏而擊斃洋人的”,非但不可懲處,還應該善用民心,“乘此機會,盡毀在京夷館,盡戮在京夷酋。”
相對於李如松的激進,醇親王奕譞的態度要緩和一些:“正可假民之憤,議撤傳教之條,以固天下人民之心”;“縱不能乘此機會,盡焚在京夷館.盡戮在京夷酋,亦必將激變之法國,先與絕和,略示薄懲。”
李如松、奕譞被歷史教科書長期冠以“頑固派”的標籤。那麼,不妨聽聽非“頑固派”的晚清重臣左宗棠的意見——在給朝廷徵詢天津教案處理意見的回信里,左宗棠直言:不必害怕事態擴大,外國人一般是通過威脅政府官員去壓制老百姓,如群眾起來鬧事,他們會慎重考慮,不至遽爾挑起戰爭。
左說:“泰西各國與中國構釁,類皆挾持大吏以鈐束華民,至拂輿情,犯眾怒,則亦有所不敢。”
左尤其重點提及:事件的起因是豐大業首先向中國官員開槍,咎在法國,老百姓鬧事是事出有因。如果只是索取點賠償,可以允許。但反對以無辜百姓的性命抵償。
他說:“法國教主,多半匪徒,其安分不妄為者實不多見。”“津郡事變之起,由迷拐激成,百姓群起與之為難。雖受迷無據,而幼孩百許童貞女屍從何而來?王三雖不承招,武蘭珍則生供俱在,不得謂無其人無其事也。百姓之哄起,事出倉卒,非官司授意使然。豐領事且以洋槍擬崇大臣、天津令,從人已受傷矣;其時欲為彈壓,亦烏從彈壓之?愚見法使所稱四層,如志在索賠了結,固無不可通融;若索民命抵償,則不宜輕為允許。一則津郡民風強悍,操之過蹙,必起事端。萬一如該公使所言,激成變亂,中國蕭牆之憂,各國豈獨無池魚之慮?”
最後,左宗棠得出自己的結論:“津民哄然而起,事出有因,義忿所形,非亂民可比”,民心可用,“正宜養其鋒銳,修我戈矛,隱示以凜然不可犯之形,徐去其逼。”千萬不可倉倉猝猝就拿中國之人去給洋人抵命,以免失了人心。
民意可欺:朝廷屏蔽曾國藩為民眾辯護之辭
59歲的曾國藩,右眼失明、肝病日重,久受眩暈病症的折磨。4月19日給兒子曾紀澤的家信中寫及:“十六日余患眩暈之症……十七、十八日病狀如常,登床及睡起則眩暈旋轉,睡定及坐定之時則不甚眩暈,仍似好人。”“床若旋轉,腳若朝天,首若墜水,如是者四次,不能起坐”,也是日記中常見的內容。
“天津教案”發生之時,時任直隸總督的曾國藩正真切地感受著自己大限的臨近。他讓自己的學生、兩江總督李鴻章替自己運來做棺材用的建昌花板木材,以備後事。結果花板卻和朝廷的諭旨同日抵達了保定府——朝廷知道曾國藩重病纏身,諭旨里殷切詢問“最近身體怎麼樣?”卻又意味深長地問及“這個事件你能處理嗎?”曾當然明白朝廷的真意,況且教案發生在自己直隸境內,置身事外亦無可能。
在給長子曾紀澤的遺書里,曾國藩表述了自己對此行的極度悲觀:
“余即日前赴天津,查辦毆斃洋人,焚毀教堂一案。外人性情兇悍,津民習氣浮囂,俱復難和解,將來構怨興兵,恐致激成大變。余此行反覆籌思,殊無善策。余自咸豐三年募勇以來,即自誓效命疆場,今老年病軀,危難之際,斷不肯吝於一死,以自負其初心,恐邂逅及難,而爾等諸事無所稟承,茲示一二,以備不虞。”
7月8日,農曆六月初十,曾國藩抵達天津。十幾天後,7月21日,他的一封《查明天津教案大概情形折》,使全國輿論瞬間為之嘩然,曾本人也迅速從道德聖人淪為舉國士大夫口誅筆伐的對象。“詬詈之聲大作,賣國賊之徽號竟加於國藩。京師湖南同鄉尤引為鄉人之大恥”,會館中所懸曾國藩“官爵匾額”“悉被擊毀”,並將名籍削去,不再承認他是湖南籍人。這位“中興名將”、“曠代功臣”,轉瞬之間變成了“謗譏紛紛,舉國欲殺”的漢奸、賣國賊,“積年清望幾於掃地以盡矣”。
事情本來可以不至於如此嚴重的。
關鍵之處在於:朝廷在公布曾國藩的調查奏摺時,刻意刪去了其為天津紳民辯護的五條理由。
曾國藩認為:指責教堂“挖眼剖心”,純屬荒謬,但天津民眾如此激憤,也是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一、仁慈堂“終年緊閉,過於秘密,莫能窺測底里”,還有地窖等設施,民眾難免對其生疑;二、許多中國人到仁慈堂里治病者,往往留在裡面不願出來,民眾不免懷疑其被藥物“迷喪本心”;三、仁慈堂習慣收留病重的孩童為其洗禮,民眾不能理解這種宗教行為,“但見其入而不見其出”,自然會懷疑教堂殘害兒童;四、仁慈堂院落廣闊,“有子在前院而母在後院,母在仁慈堂而子在河樓教堂,往往經年不一相見”者,這種習俗讓民眾無法理解;五、1870年4、5月間,城內多發生拐匪用藥迷拐人之事,加上當時疫病流行,教堂收留的兒童又多是病重無人照料者,死者自然甚多,教堂與民眾不睦,為免生事,多在夜間掩埋屍體,或有兩屍三屍共一棺者。後屍體被野狗拖出,民眾遂一時為之嘩然。
曾國藩所沒有提及的極重要的另一背景則是:民眾們之所以會如此“愚昧”,恰恰是知識分子們多年來的“偽知識”教化的結果——近代中國最重要的啟蒙著作之一,魏源的《海國圖志》內,即載有關於洋教用藥迷人信教、挖華人眼睛製藥的內容。
——若指責民眾“愚昧”,則必須追問:是誰讓民眾“愚昧”?
朝廷刻意刪掉曾國藩為民眾辯解的這段文字,其用意自然是意味深長的。許多著作將此歸因為朝廷希望藉此打擊聲望如日中天的曾國藩,倒可謂是一葉障目之見。事實上,早在派遣曾國藩前往天津之前,朝廷就已經確定了處理事變的基調:不可與洋人開釁,不可重蹈咸豐皇帝逃往承德的悲劇。
朝廷刪減曾國藩的奏摺,真正的目的在於操縱民意——事變之前,天津府貼出的告示就有強烈的操縱民意的痕迹。告示稱:“張拴、郭拐用藥迷拐幼童。風聞該犯多人,受人囑託,散布四方,迷拐幼孩取腦剜眼剖心,以作配藥之用。”作為政府公告,如此不負責任地把“風聞”寫在上面,並動用政府力量,將之貼滿天津的大街小巷,本就有故意激發民意的用心——清廷高層刪減曾國藩的奏摺的用意,恰恰與此同出一轍:唯有把曾國藩徹底推到“賣國賊”的程度,朝廷的媾和政策才可能在洶湧的民意中存在操作空間——否則,被罵為“賣國賊”的就將是清廷中央高層,而不是曾國藩。
這是一個耐人尋味的情節:7月25日,曾國藩的《查明天津教案大概情形折》送抵北京,朝廷又一次就教案進行了大辯論,慈禧太后明白表態:“此事如何措置,我等不得主意”;同一天,在傳達給曾國藩的又一道諭旨里,35歲的年輕太后對處理的具體方案一無所及,只是一再強調自己的美好期望:“和局固宜保全,民心尤不可失”。
也是在這一天,年輕太后刪減了曾國藩“論說持平”的奏章,然後將其披露。直接將曾國藩送上“賣國賊”的十字架。
——她當然早就“得了主意”。有了曾國藩的“徹底賣國”墊底,朝廷接下來的措施,就會特別顯出其“公正”,更容易獲得朝野內外的“民心”、“士心”的認可。
結語:曾國藩眼裡的“民意可殺”
曾國藩到天津後的調查基本上反映了教案的事實:迷拐、挖眼、剖心等均系傳言。如被指為教會裝滿嬰兒目珠的兩個瓶子,經清政府官員打開一看原來是腌制的洋蔥。但事實的澄清無助於減輕曾國藩所承受的空前壓力:一方面是國內強大的輿論壓力,各地激憤民眾根本不相信曾的結論,天津更是民怨沸騰;另一方面是來自列強的壓力,事件發生後,法、英、美、俄等七國聯合抗議,並以出動兵艦相威脅。
高呼“民心可用”的李如松們自然只不過是嘴上快活罷了。1870年的中國,實在無力與西洋列強作一魚死網破之斗。曾國藩對此是深知的;接替曾處理事件的李鴻章,表面上雖然嘴硬,稱“彼既挾兵船而來,似不能禁我之不調兵”,並把郭松林軍放在河北彰德,周盛傳軍扎在山西平陽以壯膽,以迎合民意;但私下裡卻又不得不對人訴苦:“目前只求不開兵端,免得中外騷動,牽掣大局”,並悲觀地表示:如果議和不成,真的與法國開戰,則淮軍“未足當勁旅而操勝券”。
然而,縱使給予再多的理解,曾國藩最後的表現仍是讓人失望的:
他先讚揚了“天津士民皆好義,各秉剛氣”,然後又指責他們“徒憑紛紛謠言”,給國家添亂;他先是拒絕了法國要求處死當事的三名天津官員的無禮要求,將他們送出天津以避風頭,但最終又沒能頂住朝廷對他“包庇犯官”的指責,將他們找了回來再次流放;最後,曾交出來的,是20名百姓,曾希望用他們的人頭,來給被打死的20名洋人抵命,就此了結此事。
這位最後的“理學聖人”,在這一刻是如此地舉止錯亂。他可以不知道近代西方法理,可以不了解近代外交規則,這都是時代的限制。但是,他怎麼可以忘了孔孟那古老的教導——“仁者愛人”?
更沉重者亦有之——在這“可用”、“可欺”、“可殺”的民心背後,還潛伏著某種更可悲的古老意識:
1870年,天津教案的直接導火索,是民眾憤慨於他們的官員被洋人欺負,“聽說法國人打官鬧事,心生氣忿”,因而隨手抄起家什,“趕去護救”;
1875年,四川的一份無名告示里說道:“洋鬼子前次竄吾國通商,士宦庶民等多受洋煙毒害,今又欺害清朝命官……如此無理太過,吾今勸汝早早各回本地通知汝主,要與清國年年進貢,每歲禮朝,倘教一年不到,吾報主恩點典,就乾坤仙師八位,神將六十四員,神兵五百一十二個,多者一日之功,斬爾鬼國人等寸草不留。”
1879年的延平告白里,鄉民們如此表述自己的拳拳之心:“(洋鬼子)設教堂於沖途,顯招爪牙,無非欺我幼主,謀我中國。正臣子痛心疾首,仇不同戴天者也!”
1891年,一份名為《玉差巡查中國事務前唐封齊天大聖平堅猴孫示諭》的揭帖如此說道:“今有六事要緊,公求保護勿傷。第一求保三教,第二求保綱常,第三求保社稷,第四求護農商,五保黎民妻子,六護貴府閨房,官員若不保護,百姓自等主張。各存良心一點,報答天地之光,報答聖賢仙佛,報答大清聖皇,報答祖宗父母,各圖萬古流芳。”把那些形而上的東西剔除之後,“社稷”和“大清聖皇”,仍然在鄉民們心目中牢牢佔據著首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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