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生活的現代人逐漸以手機定位自己,手機成為個人心理認知的一部份。
【新三才首發編譯】著名手機是提供個人人際互動、交往與資訊的工具,卻在不知不覺間成為了「我們」的一部份。無怪乎手機隱私問題已成為諸多令人困擾的事件之一。
蘋果在日前拒絕法院提出的駭入聖貝納迪諾郡槍擊案槍手手機的要求,因而引發了公眾對於此一議題的關注,以及一連串關於網路安全性與加密問題的討論。
首先,事件內容明顯的關乎於道德問題。除此之外,牽連到與個人隱私相關的人格問題。
功利主義哲學家約翰‧斯圖爾特‧彌爾一向認為,解決任何道德問題,要依多數人的最佳利益的角度考量。
媒體對於iPhone這個例子討論的焦點在於:我們到底要走哪樣的道路?是恐佈分子可將通訊任意存取在一般裝置中,抑或是政府被允許擁有魔戒魔王--索倫之眼,能將一切盡收眼底?
然而,這些結論都過度簡化了當前情勢。二者皆誤導了對未來的想像。如果因為恐佈分子與多數人一樣,擁有眾多裝置互通信息,那麼,光靠駭進單一具手機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更何況如果內容早已上傳至推特上,這些資訊可能早已不是秘密。其實,這也是喜歡上公眾媒體,又在四處抱怨隱私權被剝奪的人的反諷現象。
在這些爭辯之中,結果論者忽略了一個重要的細節,那就是我們與資訊裝置間日益密切而頻繁的依賴現象。
智慧型手機僅是進入我們所處現代社會的一項工具,意即「事件的網絡。」愈來愈多的裝置--從冰箱、汽車到襪子--都能在瞬間與網路相互聯繫,並留下大量的數位訊息。這表示生活將愈趨便利,各式裝置唾手可及,即德國哲學家海格爾所謂的「隨侍在側。」我們開始發現這些數位裝置已成為個人身份的延伸。「事件的網絡」成為「人際的網絡。」
這樣的比擬似乎難以想像,這其中確實有抽象、哲學性的寓意存在。
而事實上,我們發現智慧型手機已成為了個人意志的延伸。而關於延伸意識的假說,最早由哲學家克拉克(Andy Clark)和查默斯(David Chalmers)於1998年提出。這個研究認為我們個人的心志狀態,如:信仰或記憶,並非只存在於腦中,而是呈現延伸的狀態。舉個例子來說,智慧型手機所使用的電話簿,並非僅用以協助記憶,已然成為我們真實記憶的一部份,也就是腦細胞與電腦晶片的結合體。
即便這說法很是那麼一回事,我並不能斷言二位哲學家的展延心靈觀屬實。但我確信的是某些心智狀態,如認知事物的能力,常常要靠我們的數位裝置進行。對我而言,許多被動認知訊息的能力必須仰賴我的手機。這也是為何當手機不在身邊,常讓我感覺跟不上時代的腳步。
如果這樣的推論是正確的,這也解釋了為何失去對智慧型裝置的掌控時,我們會如此的焦慮。我們如何認知事物是我們心靈的一部分,而這件事若發生在我們的手機上,或者說以這樣的方式將心靈延伸出去時,那麼,揭開手機的內容就與打開我們的房門不可同日而語,而是如同向火神伏爾甘的心靈熔爐全面敞開,無所遁逃。因此,這樣的作法對道德上造成的巨大傷害,將與得知事件真象的重要性不成正比。我們的原則是否同意此類傷及人格的舉動,才是問題焦點所在。
也許你認為心靈延伸的假說是否屬實,仍是未定之數。但不可否認的,手機雖然尚未代表我們個人,但我們日益依賴的現象卻是不爭的事實。機不離身,以及我們由手機所連結的數位生活,已構築了我們心靈生活的絕大部份。
「事件的網絡」:史上最大型的監視工程系統?
個人的心靈將影響個人自主,使此事成為不容小覷的問題。我們除了關注個人行為上的自主,另一焦點則是決定權的自主。你能以多種不同的形式影響我的決定,其中之一就是直接駁回。例如:你只要持把槍對著我的腦袋,我馬上就會改變我認為的最好決定。
此外,還能靠暗中進行。例如:在不經由我同意的情形下給我下藥,那麼我將喪失決定的能力。我到底想不想使用藥物,根本無從影響結果。我最終還是用了藥,我能否決定根本無從改變事件的結果。
入侵個人隱私的行為,也將以同樣的方式影響我們的自主決定。入侵者將代替我們決定是否將個人訊息與人分享。在某些案子中,如聖貝納迪諾郡槍擊案這個例子,這樣的情況可能還說的過去。但要特別注意的是,當些類事件被過度類化,打開手機的後門將等同於將影響我們自主權的鑰匙給交了出去。
傷害個人的自主,可以說同時傷害了個人人格的獨立性。而傷害了個人獨立性、個人的心靈,將不僅僅是一件壞事,而是將來處理事件原則上的重大缺失。
(譯者:張瓊宇)
(責任編輯:姜啟明)
(文章來源:新三才首發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