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才訊】說是在清末民初,北京一個大戶人家的丫鬟被主人趕了出來,沒地方住,在一條很偏僻的小胡同裡找了一處小院子,租了一所廂房。
房東是個生意人,發過幾筆小財,後來坐吃山空,都給吃沒了。房東的老婆從前是個妓女,後來從了良,沒有什麼固定收入,家裡經濟緊張的時候,她會隔山岔五去茶館裡賣唱,掙點兒補貼回來。
在那時候的北京城裡,這一對房東夫婦過的日子還算中平,絕對算不上富裕,但是也算不上貧窮,畢竟他們名下還有房產,而且那所房產還是獨門獨戶的三合院,這要擱到今天,能讓所有在鴿子籠式商品房裡生活的億萬業主羨慕死。
可是很奇怪,這對房東夫婦居然很羨慕他們的房客,也就是那個租住他們家廂房的丫鬟房東為什麼會羨慕房客呢因為房客比房東有錢? - 那個大戶人家的丫鬟藏了很多私房錢,無論衣著打扮還是日常用度,都比房東夫婦強得多。
那時候農村破產,大批農民進城務工,市場上的閒散勞動力多得驚人,僱保姆,僱車夫,僱門衛,僱聽差,僱老媽子,都便宜得很,超過半數的北京市民僱有僕人,哪怕一件羊皮襖都買不起,日常起居照樣有人侍候,一個個活得都跟大爺一樣。那對房東夫婦也不例外,他們僱了一個老媽子給他們做飯洗衣裳兼打掃衛生,乍看起來,好像也是一小康之家。
可是你知道租他們家房子的那個丫鬟僱幾個僕人嗎?兩個!一個聽差,一個保姆,聽差負責上街買東西,保姆負責在家侍候她。單從奴僕數量上看,她這個房客的生活水平也在房東夫婦之上。
事實上,她這個房客非常闊氣,也非常大方,每當看到房東的老婆置買不起好衣服的時候,她就會塞給人家幾塊大洋或者一沓鈔票,就像救苦救難的觀世音菩薩。房東夫婦過意不去,把正房讓給她住,自己夫妻搬到東屋,還讓自家的老媽子尊稱她“小姐”,搞得她這個房客更像是那所院子的主人,而真正的房東倒像是她的房客了。
房客比房東還闊氣,這在今天是難以想像的,民國卻是司空見慣的事情。魯迅在北京西城磚塔胡同61號租過房,當時他在教育部當官,月薪已經漲到三百塊大洋,遠遠超過絕大多數北京市民的收入水平,是他房東月收入的好幾倍。所以他雖然是房客,卻僱著女傭,出門人家叫他“先生”回家有人喊他“老爺” ,而他的房東卻沒人侍候,更沒有機會當老爺。
在磚塔胡同61號院,魯迅租了三間正房和兩間東屋,正房歸他和他的母親以及原配夫人朱安居住,一間東屋歸他的女傭人住,還有一間東屋成了他的廚房。而房東一家老小卻屈居於西廂房,那裡採光不好,昏暗潮濕。假如不明內情的現代人嗖地一下穿越到那個時代,準會把魯迅的房東當成魯迅,而把魯迅當成房東,因為現在的房東是不太可能住得比房客還要差的。
台灣女作家林海音小時候也在北京租過房,她的父母沒有房產,可是她們家的收入和開銷在整個社區首屈一指。她有很多零花錢,她有錢買糖人兒,有錢買玩具,有錢蹲在門檻上品嚐冰鎮酸梅湯,有錢把唱話匣子的買賣人領回家,讓人家單獨為自己播放梅蘭芳的“宇宙鋒”引得房東家的小夥伴咬著手指頭站在門口表示。羨慕嫉妒恨那些小夥伴也要聽話匣子,回去跟爸媽要錢,被爸媽一個巴掌扇出大門:???咱家多少錢人家多少錢跟人家比花錢呸!
大陸女作家冰心在北京租房的時間最長,從1913年年她爸爸謝葆璋帶著一家老小進京定居開始,光在東城鐵獅子胡同剪子巷就租了16年。謝葆璋租的是兩進四合院,一進院子讓家人住,另一進院子讓保姆和廚師住。
房東姓齊,是漢軍旗人,大清國完蛋了,鐵桿莊稼倒了,守著祖上留下的兩進大院子,靠房租度日。為了多收些房租,房東把最大最寬敞的房子讓給房客,自己帶著家小在角落裡蝸居。
那時候冰心的爸爸是海軍部的司長,後來又升任海軍部副部長(時稱“次長”)。堂堂副部長攜家帶口當房客,擱到今天會成為天大的新聞可是。在民國不會成為新聞,第一,民國時代很多高官都在租房;第二,在民國租房不是什麼丟人事兒,很多房客比房東更闊氣,更有地位,更受社會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