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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才編譯首發】一位美國佛蒙特州參議員希望就手機使用提出意見,而呼籲年齡在21歲以下的人禁止使用手機,否則將會被罰款1,000美元和入獄。
民主黨參議員約翰·羅傑斯(John Rodgers)已在州議會提出一項法案,將禁止21歲以下的人使用任何手機。
該法案說:「考慮到年輕人使用手機的危險和威脅生命的後果,很明顯,未滿21歲的人在發育上還不夠成熟,無法安全地擁有它們。」
研究表明,與手機有關的傷害正在上升。「互聯網和社群媒體,主要都是通過手機訪問,並且被用來煽動和招募恐怖分子、法西斯和其他極端分子。」「手機經常被年輕的大規模射手用來研究以前的槍擊事件。」
該法案說,這樣的禁令是有道理的,因為「聯合國大會得出結論認為,21歲以下的人還不夠成熟,無法擁有槍支、抽煙或飲酒。」
違反手機禁令的任何人,如果通過,將面臨最高一年的監禁和/或1,000美元的罰款。但羅傑斯表示,他只是想就手機的使用提出一個觀點,而非希望這項法案真的獲得通過。
(編譯:王明真)
(責任編輯:姜啟明)
(文章來源:新三才編譯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