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才首发】週末帶著小孩到風景區走走,有一間賣小雜貨與玩具的商店,吸引了小孩的目光,在他的好奇之下,我陪他一起到店內逛逛。
店內不大,但琳瑯滿目的小飾品與小玩具擺得滿滿,我認真的逛著,小孩也樂得在玩具堆中尋寶。不過,我向來的標準都是不隨便答應他買玩具,除非有特別的好表現(例如在學校或家中表現非常好)或時間(例如過年、生日、兒童節或重大節日),才會答應買玩具給他當獎勵。
小孩也知道我的原則,所以他雖然心中想要,但總是理解說不能隨便買玩具,因此我也放心讓他到處看看。
過了幾分鐘後,我在另一邊逛著時,突然聽到老闆好像在跟我小孩對話,而且還有點責備的口氣。我走過去看看,原來是一組俗稱"戳戳樂"的玩具,在一個瓦楞紙做的很多小格子中放著小玩具,然後最外面糊上一層薄紙,輪流戳破不同格子的薄紙,就可以拿到裡面的玩具。
我知道小孩以前曾想要買這個玩具,所以這次他又看到時,就忍不住再拿起來看看。結果,因為盒子很大,上面糊的薄紙很薄,小孩在拿動的時候,大拇指不小心就把最角落一格的薄紙給戳破了。老闆看到後,還算是客氣的請他要小心,也抱怨一下說這樣其他客人會不想買,但並沒有得要他賠償的態度。
我看了小孩站在玩具旁的無辜表情,感覺他很慌張的看著我,不知道我是否會處罰他。於是,我走過去蹲下來,對他說我知道他是不小心弄壞的,但因為這樣別的客人可能就不願意買,老闆就賣不掉這個玩具,我看價錢也沒有太貴,於是我就跟他說我希望他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請他自己去跟老闆說對不起,然後說他會用自己的零用錢買下來。
我說我會先幫他買下,然後請他回家後,再把存在撲滿的零用錢拿出來還我。小孩聽懂了,也同意我的建議,他有點不好意思的去跟老闆講,老闆最後也很有誠意的打折扣賣給他,於是三方都皆大歡喜。
回家後,小孩很負責的把撲滿零錢挖出來,算足了買玩具的金額還給我,我也請他記住這個經驗,以後在商店看東西,儘量不要動手,必要動手摸摸看的話,也一定要小心注意。我說還好這次弄壞的玩具不會太貴,如果弄壞太貴的東西,可能連老爸我都賠不起呢。
最後,雖然小孩塞翁失馬,賺到一個意外的玩具,我還是跟他約法三章。我說雖然玩具是他自己出錢買的,但我還是要他不能一次把所有格子都戳破,而是要等累積滿三次稱讚,才能有戳一次的機會。小孩很開心的接受了,於是我也因此多一個鼓勵他好好表現的好工具。看來,如果這次鼓勵的效果不錯,下次就換我再買一個吧。
(责任编辑:肖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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