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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名涉毒被判刑6个月+罚金2000元
【新三才记者陈新综合报道】房祖名涉容留他人吸毒案今日(1月9日)9时30分正式开庭。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明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本案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于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在其居所内容留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房祖名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房祖名庭后陈述:我犯了法,应受到惩罚。我伤害了太多人。回到社会,一定不会再犯。我得到惩罚,不意味着我得到宽恕。在以后的行动中,希望用行动得到大家原谅。


(责任编辑:肖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