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才首發】明太祖高皇帝(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明朝開國皇帝,漢族,姓朱,御諱元璋。廟號太祖,諡高皇帝。在位三十一年,因年號洪武也俗稱朱洪武或洪武帝。洪武之後的皇帝皆實行一世一元制,只用一個年號。至正二十八年正月初四(1368年1月23日),朱元璋在應天府稱帝,建國號大明,年號洪武。以應天為「南京」,開封為「北京」。同年八月初二(9月14日),大將徐達攻克元大都,元朝覆亡。由於幼年對於元末吏治痛苦記憶,即位後一方面減輕農民負擔,恢復社會的經濟生產,改革元朝留下的糟糕吏治,懲治貪污的官吏,社會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史稱洪武之治。明太祖確立了里甲制,配合賦役黃冊戶籍登記簿冊和魚鱗圖冊的施行,落實賦稅勞役的徵收及地方治安的維持。
明代洪武元年(1368年),太祖朱元璋在南京建都時,經歷元末“安民”是亟待解決的首要問題。對於這位貧苦農家出身的皇帝來說,農民的生活先考慮到,“四民之中,農最為勞。”他經常這樣告誡太子及官吏們, “當春之時,雞鳴而起,驅牛秉耒而耕。及苗既種,又須耘耨,炎天赤日,形體憔悴。不過練裳布衣;所飲食,不過菜羹糲飯。而國家經費,皆其所出。” 當差做工,也是農民分內的事,要使國家富強,就必得讓農民安居樂業!
讓農民和土地,結合起來,所謂:“有土有民,何患不足?” 荒蕪土地招募人來開墾;無主田地多了,遷徙農民來分種;沒有農具糧種,由官府撥給;無力交納賦稅的,暫免徵收……這都是人所共知的利農之舉。當時人記述說:“天下兵革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人肉為軍糧,恐怕不僅僅是殺人取樂,也是實在顆粒難得了。百姓除了餓死,便是淪為軍口之食。那些軍口餘生的百姓,對於新朝的利農之舉,自是求之不得,但是要安於耕作,卻也並非易事。弱不禁風的生產能力,一旦有風吹草動,便無法維持。說是新墾之田一年免徵,可是官吏征不俟期,百姓便棄田流亡。流亡成了農民對付官府的一種習慣性手段。
在朱元璋時代所建立的從上至下的秩序,除去對人民的控制之外,還要督促農民從事生產。要想使那些利農之舉得到落實,就必須有一大批能夠執行皇帝意圖的基層官吏。從府州縣官吏,到鄉間老人,明太祖朱元璋都作了具體安排。每當府州縣史,來朝後,辭退時,朱元璋總要訓話一番:“天下新定,百姓財力俱困,如鳥初飛,如木初植,勿拔其羽,勿撼其根。然惟廉者能約己而愛人,貪者必腹人以肥已,爾等戒之!”但這還不夠,他還必須把這種精神,貫徹到基層的鄉里。每個鄉里,都要置一個木鐸(木鈴),選派一些年長之人,每月六次,邊走邊宣講“勸農務本”的道理。各鄉里還都置有一面鼓,凡到農忙季節,每天清晨,擊鼓催農民下田。有懶怠不務正業的,由鄉里老人督責,里老若不勸督,則要責罰。各村鎮鄉里,都張貼著《教民榜》,上面寫著:
一、河南、山東農民中,有些人懶惰,不肯勤農務,以致衣食不給。朝延已嘗差人督教耕種。今出號令,此後止是各該里敬請老人勸督。每村置鼓一面,凡遇農種時月,五更擂鼓,眾人聞鼓下田,該管老人點閘。若有懶惰不下田者,允許老人對其責決。務要嚴切督導,見丁著業,毋容惰夫游食。若是老人不肯勤督,農民窮窘,為非犯法到官,本鄉老人有罪。
二、如今天下太平,百姓除本分納糧當差之外,別無差遣!各宜用心,以足衣食。每戶務要照依號令,如法栽種桑、株、棗、柿、棉花。每歲養蠶所得絲綿,可以做衣服。棗柿豐年,可以賣鈔使用。遇儉年可以當糧食。此事有益爾民。鄉里老人,平常應提督點視。敢有違者,予以家遷化外。(把懶惰之家,遷至荒漠,作為懲罰)
“教民榜”的內容,詳明而嚴厲,易為農民所理解,所接受,而且這些耕種的規定,都有法律賞、懲為後盾。在這層層督教之下,出現了一幅雞犬相聞、耕牛遍野的繁榮的勞動和生活景象。朱無璋的《教民榜》,在勸農安民方面,確實起到了積極作用。因此有的史學家在談到這些情況時說:“對農民吃飯穿衣問題的關切,與歷史上的帝王們,加以比較,朱元璋確實是很突出的。”
(事據《明史》)
(作者:劉林)
(責任編輯:大力)
(文章來源:新三才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