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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結婚要買戒指

張均威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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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均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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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均威

【新三才訊】婚姻與戒指的關係,說起來歷史也是很久遠的。訂婚或者說結婚戒指差不多在古羅馬時代就逐漸出現了,文獻中有過相關記錄。諷刺的是,據學者考證,這一風俗直接起源於用金錢購買妻子的“買賣婚”習慣。當婚約成立時,戒指被當作錢款已經如數支付的憑證交給未婚妻的父親。同時,在《羅馬法》中也有類似的規定。不過準確地說,古羅馬時代贈送戒指的習慣表現在訂婚時而非結婚時,並且那時相互交換戒指的習慣還沒有形成。

公元前3世紀前後,在簽訂“契約”時使用的印章戒指,開始被當作訂婚戒指來看待。戒指成了確定婚姻這一特殊“契約”的證明,新娘一旦接受了戒指,就有了對未來的丈夫保守貞操的義務;如果她在婚約已發生效力的時期內做了什麼不貞之事,那麼她就將理所當然地要被追究法律責任。

據老普林尼《博物誌》的記載,訂婚戒指曾經是鐵製的,後來,出現了把黃金製成的訂婚戒指送給未婚妻的習慣。在古羅馬時代,已經存在婚約者將自己姓名的大寫首字母刻在戒指上,作為禮物送給未婚妻的慣例。不過在那個時候,還不存在交換戒指的風俗。

根據塔西佗(約55一約120)的研究,在日耳曼人社會中,婚約一旦確立,新郎一方就要給女方送去牛、馴馬、武器,或者金錢;戒指、刀劍、手提包及皮帶等則與古羅馬的“買賣婚”一樣,也是“買入新娘”的一項證據。因此,戒指的饋贈可以認為是受古羅馬影響而形成的習慣。

另外,根據很早以前羅馬城的建立者羅慕路斯劫掠了許多薩賓人姑娘為羅馬人之妻的傳說,日耳曼社會中早就已經存在“掠奪婚”的現象,戒指再次作為契約存在。

13世紀前後,歐洲的騎士文化風行一時。當時,騎士向女性奉獻崇高的愛情這一抒情思想以宮廷為中心流傳開來,因此戒指受到人們普遍的重視。這種騎士精神創造出了宮廷文化,受其影響,“愛情盟誓戒指”就成了時髦的東西。當時的騎士們會把愛情象徵的戒指作為比賽勝利的獎品,在那個時代,戒指作為愛的象徵起到了關鍵作用。

中世紀後,基督教將教會婚禮制度化,對結婚後的夫妻性生活加以嚴格的管理和控制,甚至還有由神職人員監督進行的同房確認儀式。而在基督教掌控的婚禮中出現了交換戒指的習慣,但這個習慣的最初發明者卻不太好界定。

最早關於交換結婚戒指的記載出現於1027年,繆爾所著《羅馬結婚戒指的起源》一書中提到,“在那裡,新郎把金戒指送給新娘,新娘則用鐵戒指交換”。在德國騎士傳說中,11世紀中葉,丈夫把套在劍尖上的戒指遞給新娘,要求她保持貞潔。一些學者卻對這種日耳曼風格的結婚禮儀的真實性存在著不少疑問,但在12世紀的民間婚禮上,因為也有將利劍與戒指橫在胸前盟誓的情形,因此戒指與利劍象徵著貞操和純潔的說法,顯然並非荒唐無稽之談。

在德國最古老的法律文獻《薩克森法典》(1224—1225)中,有一幅描繪交換結婚戒指情形的插圖。由此也可以知道,從那時起,戒指就成了兩人締結合法婚姻的一個像徵。

由於基督教徒認為在教堂舉行的結婚儀式比訂婚更為重要,後來就在教會裡逐漸形成了沒有結婚戒指就不能舉行的定規。據英國史料記載,拿到訂婚戒指的女人把戒指戴在右手上,舉行結婚儀式時摘下來改為戴在左手上,這個戒指就成為結婚戒指了。

那麼戒指什麼時候變成了必須是鑽石的呢?

古代對鑽石的記錄都充滿了神秘、傳奇、浪漫的色彩,因為鑽石稀少、罕見,古時候人們認為她是星星墜落時留下來的碎片,另外有人認為是天神的眼淚在地上的結晶物。在英文鑽石一詞為“diamond”、法語為“Diamante”、德語為“Diamant”,俄語為“Almaz”,他們都源於古希臘文“adamas”,意思是不可征服。

在13世紀的歐洲,只有皇室貴族才能夠佩戴鑽石,這是他們的特權。直到法國國王查理七世的情婦愛麗絲·蘇慧第一個打破了這種傳統。她從國王那裡獲贈一顆鑽石,並把它帶入民間。有傳說,歐洲人是從皇冠上鑲寶石得到啟發,也在結婚戒指上鑲寶石。

15世紀,鑽石婚戒才成為永恆婚約盟誓的象徵。花朵和蝴蝶代表美麗的生命旋律,展示璀璨、輕盈和諧之意。歐洲男女認為蝴蝶是“神靈”的標誌,所以,在歐洲此類首飾中常有蛇與蝴蝶結合在一起的造型。 15世紀是鑽石與愛情結緣的里程碑,因為在這段時間發生了一件事,使得鑽石戒指從此成為求婚必備。

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奧地利大公馬克西米利安一世,在1477年同勃艮第大公查理獨女瑪麗訂婚,而據說這位查理大公非常喜歡鑽石,差人告訴瑪克西米利安一世他要求自己的女兒在訂婚當天,必須佩戴一枚鑲有鑽石的戒指,而這枚鑽戒就是歷史上第一枚訂婚鑽戒。

15世紀的鑽戒皆以鑽石的天然結晶體鑲制,也就是未經精密切割過的鑽石毛坯,因此,並不如今天經過琢磨的鑽石一樣閃耀。一直到16世紀,鑽石的磨光和切割才逐漸和廣泛地被運用,並創造了一種新穎的雙環婚戒。 1525年,馬丁路德和加德林波娜結婚時,就佩戴了這種戒指。鑽石深遠的含意與其玲瓏剔透的外表,令它成為皇室訂情及婚禮儀式中不可或缺的信物。

德國南部巴伐利亞的亞爾伯特公爵五世就擁有一顆鑲滿16粒細鑽的薔薇形結婚戒指,它是16世紀珠寶工藝的傲人成就。

17世紀時,戒指的款式有了新的變化,有形狀如燃著火的心、插著愛神的箭、以及用一雙黃金雕刻成的小手捧著心狀鑽石造型。

在法國和英國影響下,俄羅斯沙皇王宮裡的鑽石也成為權力和財富的象徵。據說,1724年彼得大帝為皇后加冕時,皇后冠上鑲有2500顆鑽石,俄國的珍寶庫的鑽石世界聞名,俄國沙皇和皇后的鑽石大王冠和小王冠已是世界級珍寶。

早在1558年至1603年期間,英國亨八世就是鑽石收藏家,用鑽石八面體晶體原石鑲嵌的戒指非常流行,鑽石八面體的頂端非常尖銳和堅硬,用鑽石在玻璃窗上刻情書也成為時尚,這樣的鑽戒曾被稱為刻字戒指,據說伊麗莎白一世也曾用鑽石戒指在玻璃上與沃爾特爵士傾訴衷腸。

進入19世紀,非洲發現鑽礦,原先象徵身份的鑽石為越來越多的年輕愛侶所鍾愛,著名的蒂凡尼鑲制法以6隻幼小的白金爪緊扣鑽石,鑽石的刻面閃光程度大大增加。 20世紀,人們終於計算出鑽石的標準角度。將一顆典型的圓鑽切割打磨成58個刻面,開創了前所未有的最佳反射效果。

在講英語的國家,結婚戒指戴在左手的無名指上,這個習慣可以追溯到古埃及時期,因為他們相信無名指的神經直通心臟,而愛發自真心;但在德國、法國等國家,戒指都是戴在右手的無名指上,因為他們是用右手來宣誓的。

還有一種說法,基督教的信徒們認為這緣於基督教式的結婚儀式,主持婚禮的牧師手拿戒指按順序輕觸新人的左手,並說“奉聖父、聖子、聖靈之名”,最後落在左手的第四個手指上,因而形成此傳統。

不管怎樣,鑽石戒指說白了也僅僅是個冷冰冰的物件,它可以像徵愛情,卻永遠不能代替愛情。

(责任编辑:鈞威+瑀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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